學而第一,第十三章

有子曰:“信近於義,言可複也。恭近於禮,遠恥辱也。因不失其親,亦可宗也。”

多日以來忙於學習的事務,大概自己更偏向於科學之中吧,因為在這個周遭皆有諸多反智的個體之中,低調一些那是自我的殼子,可以蜷縮在裡面不被肉食。一是我並不有名,所以我不被盯著;二是我並不自私,不喜歡言而無信取之無度的人。其實不有名和不自私有或多或少自相矛盾的意思,然而倒不是說有名的人就不是自私的,或者自私的人從不出名,很多事實的例子反而大都表現這個狀況之下社會的一角病態;不有名和不自私的矛盾,其實是不有名了也不自私了,自己卻還需要個殼子,終日蜷縮在裡面,烏龜似的不敢誇張自我的無知。可惜在科學裡面轉幾個圈,卻發現實在是沒有辦法,有時候不有名和不自私的我會被盯上和被自私:盯上若是好事,至少食我殼中之肉的人還在競爭和慾望的平衡之下,那自私便是低調的把我小命給要了,防不勝防,還是戴個重一點的殼子吧。所以我回來看看《論語譯註》。因為不論有沒有思想,裝著沒有就好了;有沒有主見,裝著大眾就行了;有沒有痛苦,裝著我愛你就對了。而我真正愛的,不過是冷眼相對,淚眼在內,那還不如徹底表白,換個玉碎。

所以說我是個變態的人。有子的話無非是強調言而有信,然而在我心中卻是捧的那麼的過分。我最過分的地方,就是對別人太言而有信,不論隱言白話,甚至是別人忘記了的話,都會在我腦子裡面轉上幾個圈,然後做了很多那麼多餘的事情。不過我做的事情再多餘,好像我還不是一個多餘的人。至少我不怕驚雷轟天,也不怕世界末日;無論我的心是多麼的柔軟,外面還套著層層的殼子,至內向外一層比一層堅固和沈重。所以有時候忽然覺得自己習慣了。不過確實,倘要自己不習慣,那便不是社會的病態,而是我的病態了。畢竟在社會本身的限定下,社會的人都以為這就是社會了罷,外面是什麼不重要,關鍵是要習慣,然後過幾十年老死或者病死;憑什麼我就不行呢,所以我也做到了。不過真理是不是掌握在少數人手裡,至少我在隨眾否定之前,還會思考一下,並且心痛一下。

於是我相信“不失其親”的重要性。真的愛是隨性歡笑,而不是費了自己的時間和心情卻變得更加多餘。

2個回應

  1. tai 說,

    四月 6, 2010 at 21:15

    文风颇有民国之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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